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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引入民调测评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3-04-26 14:51:28
本网讯(蒋欢)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开创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新局面,江西省新余市中院近日发布《民调测评案件信息采集办法》。
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案件信息的采集方法、流程、具体职能部门和信息保密等内容。新余中院将借助采集到的案件信息,对诉讼参与人进行回访,搜集和了解诉讼参与人对案件情况的意见,并将意见转达反馈给相关审判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而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效。 民调测评机制的落实是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利用采集到的诉讼参与人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的方式进行回访,进而完成对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岗位的所有在职干警的考评。民调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被访者对干警工作的总体评价、总体评价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原因及对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总体评价下设五个小项,分别是法院干警的为民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办案质量和廉洁自律。 将民调测评引入审判管理工作是新余中院推进制度创新,通过管理向审判要质效,改进司法作风,吸纳群众参与和评价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新余中院从今年起将案件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年终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对采集信息不全面、不真实的,年终考评时将予以扣分,同时,民调测评结果作为干警晋升、晋级的一个重要的考核依据。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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