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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法院“爱心港湾”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发布时间:2013-04-26 14:51:14


     本网讯(通讯员 杨春艳)   河北省香河县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近日,香河法院与香河县中冶长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长城公司”)签订爱心帮教协议,确定该公司为法院的“青少年爱心帮教基地”。  

    法院根据审判情况不定期的向中冶长城公司输送被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年满16周岁、认罪悔罪、有积极改造意愿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中冶长城公司将根据被输送人员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安排食宿,并享受员工待遇。公司将为每名帮教对象确定帮教师傅,实行“一对一”的帮教指导,并指定专人对他们的日常工作生活给予监管,保证他们工作有人带、技术有人教、思想有人调、生活有人管。同时,帮教法官也会不定期到中冶长城公司对被输送人员进行帮教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协助企业共同做好帮扶工作,使这些失足少年能尽快回归社会,重塑新生。

    “青少年爱心帮教基地”的建立,为失足少年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改造的“爱心港湾”,帮助他们在劳动实践中提升思想觉悟、掌握专业技能,重新融入社会。爱心帮教基地的创建是香河法院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又一重要举措,必将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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