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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天扬帆起航
——广西横县法院保护未成年犯权益纪实
作者:卢才德   发布时间:2013-04-16 16:07:30


    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实践中,法官们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社会效果,为未成年犯的人生扬起新的风帆。

    少年法庭——寓教于审

    该院少年法庭自2009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做好未成年犯审判工作。该合议庭由刑事审判庭女法官担任审判长,聘请妇联、团委、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陪审,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开庭前明确告知被告人有关诉讼权利,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审判中注重对相关事实的把握,重点是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犯罪有无从轻或减轻情节,坚持用足用好“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法庭教育上,该院还改变了以往审判人员向未成年犯进行说服教育的单一方式,增加了由父母向孩子讲述抚育过程的艰辛以及让孩子给父母敬茶谢恩的环节,将法与德交融、柔情与爱心交融,增强教育的效果,很多孩子在听了父母养育的艰辛后,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真心悔改,重新做人。

    自成立以来,少年法庭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1件,涉案未成年人162人,救助了大量因为年幼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失足未成年人罪犯,为其插上隐形翅膀,给予其家人般的温暖,助其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圆桌审判——注重感化

    “孩子,别怕,坐在这里,就像咱们以前一家人围坐在圆桌上一起吃饭、聊家常一样。”这是该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开庭前一位母亲对其孩子说的一番话。

    在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台,没有冰凉的铁笼和械具,只有法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亲人围坐在一起面对面交流的融融亲情。法官和陪审员着重从教育、感化和挽救的角度,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把法制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社会、家庭的期待和关心。

    这样的审判方式,“零距离”接触增强了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感情沟通和交流,让未成年人被告人可以在一种相对宽松缓和的环境下交代犯罪事实,减轻对法庭的恐惧和抵触心理,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四年来,该院对涉及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审判均实行圆桌审判,彰显人性关怀。

    送法进校园——净化环境

    针对部分学校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现实状况,该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净化社会空气,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结合平时自身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每年主动送法进课堂,以生动、典型的案例,特别是针对青少年迷恋网络的危害,用翔实、通俗的法条解释向广大学生充分展示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的区别等知识。同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类型,教育广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升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法制教育课的开办,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与德的心灵洗礼,了解到与自己同龄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达到增长法律知识和自我防范的教育效果,推进了平安校园的建设。四年来,共到学校上法制课1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0人次。

    法官寄语——共同挽救

    “你(们)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本应在课堂上接受教育,却因自已一时的冲动行为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失去了自由。作为一名法官,我希望你们能真正认识到犯罪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今天你(们)犯了错,是人生的一次挫折,今后的路还很长,相信你们能够痛改前非,从犯罪的阴影中振作起来,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这不是课堂上老师鼓励学生的话,也不是父母写给孩子的信,而是该院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宣判时法官所说的话。他们听后均感受到法官的拳拳爱心,没有一个不感动得泪流满面。

    “真情关爱融坚冰,春风化雨促和谐”,该院推行判后寄语,引导迷惘中的未成年人认清人生正确方向,让误入歧途的“羔羊”走上一条改过自新的道路,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2012年,该院审理12件24人未成年犯罪案件,全部实行判后寄语,效果甚佳。

    回访帮教——携手回归

    该院充分利用司法资源的优势,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罪犯的帮教,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对被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的未成年罪犯实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帮助其悔过自新;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到管教场所开展帮教矫正。

    2011年、2012年,该院少年法庭法官两次到自治区少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矫正活动,与该院判处刑罚仍在服刑的14名少年犯座谈,并为他们赠送了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座谈时,法官勉励少年犯要认真改造,悔过自新,要勇于面对现实、正视挫折,争取早日刑满释放,重新踏上美好的人生之路。少年犯代表汇报了入所后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并表示尽管走上了犯罪道路,但社会并没有抛弃他们,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回馈于社会。

    四年来,该院共回访未成年被告人100余次150余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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