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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还是相信法律的好,相信人民法院的好,相信人民法院法官” 申请执行人喜领执行款 一句朴素话语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3-04-27 10:57:06
本网讯(谭金玉 陆睿)
“有纠纷还是相信法律的好,相信人民法院的好,相信人民法院法官!”这是2013年4月26日,申请执行人广西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拉林村民小组组长卢高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留在法院的一句朴素而暖人心的话。
2010年年初,被申请执行人苏圣与其妻下地干活时放火烧自己地里的杂草,不幸被风将火苗吹向生产队所有的荒坡引起火灾。事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中,该生产队与被执行人苏圣达成调解协议:苏圣自愿于2010年12月30日前支付4000元、于2011年12月30日支付4000元、于2012年12月30日支付4000元,共计12000元赔偿款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拉林村民小组。至2013年一月份,苏圣尚欠生产队3000元赔偿款未支付。 2013年1月初,该村民小组组长卢高看见苏圣去参与赌博,便到赌博现场指责苏圣:“你欠生产队的钱有钱不还拿来赌博”,苏圣觉得很没面子便于卢高争吵起来。之后二人一见面就会此事争吵,苏圣毫无支付赔偿款意向。无奈之下,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拉林村民小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便主动带案下乡找当事人进行调解。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拉林村民小组组长卢高作为生产队代表参与调解,两人一在村委办公室见面就争吵起来,在执行法官的一番规劝之后,两人才停止战争。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极不稳定,执行法官采取先分后合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为被执行人释明法律,道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友好交流,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恢复了平静,并自愿与对方进行协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执行人一星期后将执行款3000元交至法院;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余请求。 一星期后即4月26日上午,被执行人信守诺言将3000元执行款交至法院,当天下午申请执行人到法院领取该执行款,在领到执行款准备离开法院时,申请执行人深情说了一句温暖整个法院的话:“有纠纷还是相信法律的好,相信人民法院的好,相信人民法院法官”。这一句很普通的话,却充满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对司法机关,对法律工作者的肯定。这一句话就像悬挂在法院上空的一缕阳光,温暖整个法院,温暖着法院干警的心。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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