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叶青华 曾春明)
黄斌和黄宇青均系从偏远山区迁移到万安县窑头镇潭口村的移民户,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但这两个人由于山场纠纷积怨多年,并已经来回诉讼了两次,双方关系逐渐恶化。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黄斌诉黄宇青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纠纷案,通过法官的倾情调解,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使得双方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原、被告均系从万安县武术迁移的移民户,后又做了邻居,因为山场界址问题,双方矛盾不断,并曾经诉至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程序,依然未彻底解决双方埋在心底的疙瘩。2013年2月1日下午,被告请铲车将黄土和树枝将通往原告家的唯一通道堵住,双方由此再次发生矛盾并导致了吵架斗殴。此事经村、镇两级政府调处未果,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通过双方的代理律师从中斡旋调解,并两次现场勘察并提出多个调解方案。从多次接触中办案法官发现,其实双方都是在争一口气,都在拼一个理。同时要解决眼前现有的矛盾,还必须将山场纠纷这个“症结”处理好。通过办案法官明之以理、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的倾情调解,被告表示自己堵原告的路是不对的,只要双方说的好,自己会清理障碍物,为原告疏通道路。办案法官见机提出了一个让双方都比较接受的方案,那就是双方先就眼前的纠纷解决好,然后再顺带将山场纠纷一并协调。经过近半天的说服教育工作,被告答应在10天之内将道路疏通,并承担本案一半的诉讼费用。双方调解签字后,办案法官又忙于协调双方山场纠纷,并达成了初步的解决方案,一场长达几年,由于山场纠纷引发的邻里纠纷案就这样一朝得以圆满化解。(文中案件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