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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交保险费刷信用卡两万恶意透支判半年
发布时间:2013-04-27 08:28:15
本网讯(通讯员 黄安 蒋煌)
一女子为交保险费而刷信用卡,恶意透支近两万元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和英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09年10月20日,被告人刘和英向上饶县当地一家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9年11月她买了一份财产保险,就刷用刚办的信用卡。自开卡至2011年11月两年间,刘和英买了多份保险均使用该信用卡,共透支消费近两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刘和英就是不还款,于是银行就报案。2012年8月,刘和英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付清全部透支额及其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和英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刘和英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归还透支额的本息,且当天表示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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