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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逃债逃不了义务 有心躲避躲不了良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03 15:19:54
本网讯(甘云军 刘艳)
妄图通过失踪躲避来逃债,可是终归逃脱不了应尽的义务。2013年4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法庭判决卢山偿还所欠李军的债务12万元,并支付应付的利息。
2011年至2012年,卢山分三次向李军借钱共计12万元,两人就此分别签好了借款协议和借条。但是当李军把钱支付给卢山后,卢山在约好的还款时间里,却没有将钱还给李军。没办法,李军只好向法院起诉。可是,当法院将传票送至卢山家里时,卢山却开始玩起了“失踪”,怎么都无法联系上。 得知法院无法将传票送达到卢山,李军非常着急:“自己的钱不会就此打水漂了吧?”“怎么可能,义务是逃避不了的。”办案法官给李军吃了颗定心丸。泗沥法庭马上启动了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法庭如期开庭,李军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债权,法院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妄图通过玩失踪来躲避债务是没有用的,欠债还钱,这是逃避不了的义务。只有坦然面对,与债权人坦诚协商,才能获得债权人的理解。义务是规避不了的,与债权人坦诚协商,制定出还款方案,也能为自己争取还款时间。躲得了一时,终究躲不过债务,更躲不了自己的良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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