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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狗咬了人,找谁赔偿?
作者:孙继香 发布时间:2013-05-10 09:47:56
老杨居住在某小学附近,家里养了一条狗经常趴在路边,行人见了都绕道而行,只有去上学的小明不但不绕道,反而用小石块向狗扔去,结果激怒了那条狗,狗扑向小明,造成小明身体多出被咬伤。经过医院救治,小明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小明的父亲找到狗的主人马某要求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马某辩称,好多小孩都看到是你家小明挑衅我们家的狗才造成伤害的,拒不赔偿。无奈之下,小明的父亲向法院咨询:狗的主人马某能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官释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9条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明虽然向狗挑衅,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小明的过错只是引起损害的部分原因,马某并不能因此而免除自己的责任,饲养动物,没有采取管理防范措施,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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