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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冒暴雨追讨赔偿款感动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3-05-10 16:22:41


     本网讯(通讯员 胡才生 郑志勇)   “以前没想到法院的同志会这么辛苦劳累,冲着你们冒着暴雨还找到这里,这笔赔偿款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把它还了。”5月9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冒着倾盆大雨成功执结一起陈案。

    2008年1月1日下午,章俊驾驶赣F74399号三轮摩托车搭乘其妻儿邓人沿广建线由长桥上凡往广昌方向行驶,途径广建线18Km+100m广昌县长桥乡上凡神安路段时与苏枝生驾驶的搭乘其妻邱冬香由广昌往水南方向行驶的赣F0961B号二轮摩托车会车时相挂,造成邱冬香伤残。事故经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当事人章俊当日驾驶车况不良机动车超载且措施不当,在本次事故中与苏枝生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诉至广昌县人民法院,本院受理后,审理判决,被告章俊赔偿原告苏枝生赔偿款共计116585元,减去被告已给付的40000元,被告章俊还应付7658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章俊拒不给付。

    2009年1月13日,申请人苏枝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章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经“四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章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征得申请执行人苏枝生同意,本院决定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3年5月9日,申请人苏枝生冒雨来到广昌县人民法院,声称调查到被执行人的新的住处。执行法官胡才生副庭长看着倾盆而下的大雨,再看看满脸是雨水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选择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在申请执行人苏枝生的带领下,法官冒着倾盆大雨在泥泞的道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行走着。赶到被执行人家时,执行法官们的衣服已淋湿透。

  被执行人的家人对冒着暴雨前来的执行法官感到十分意外。执行法官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章俊及家人起初对立情绪较大,也不愿配合,更不愿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针对被执行人章俊及家人的错误认识,向其细致说明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细心细致的解释,几个小时的努力调解,被执行人章俊及家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识,同时看到已成落鸡汤的执行法官,感触很深地说:“以前没想到法院的同志会这么辛苦劳累,冲着你们冒着暴雨还找到这里,这笔赔偿款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把它还了。”当即就和执行法官将所欠赔偿款进行了核算,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章俊一次给付申请执行人苏枝生赔偿款40000元,剩余执行标的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不再追究。

  当手续办好后,被执行人章俊和家人热情地留执行法官们吃晚饭,这时法官们才发现天已经晚了,于是婉言谢绝了被执行人家人盛情,又迎着暴雨踏上返回的路程。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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