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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输钱抢单身司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5-22 14:35:16


     本网讯(杜鹃)   2012年5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正云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正云因赌博输了钱,便到网上寻求赚钱的方法,并在网上结识了许明和南昌小青年(均在逃)。2012年4月24日,被告人李正云和南昌小青年在南昌会面,两人在网上与许明取得联系后,许明约两人当天晚上到丰城“发财”。被告人李正云和南昌小青年于当天下午6时许赶到丰城,在丰城宾馆对面的停车场与许明及其带来的二浙江口音的男子(一个偏胖,一个瘦高,身份不详,均在逃)见了面,于是五人一起商量好晚上抢劫单身开车的司机。

    当晚9时许,被告人李正云等五人见被害人徐建军取停在丰城宾馆对面停车场的东风日产颐达轿车,即持刀及防真手枪上前威胁徐建军交出车钥匙,并逼其上车,由浙江口音偏胖男子驾车,被告人李正云坐在副驾驶室,其余三人挟持徐建军坐在车后排,将车驶离停车场,为防止被人发现,上车后五人均戴鸭舌帽,被告人李正云及浙江口音偏胖男子还戴了口罩,上车后不久,五人将被害人身上的手机和人民币3400元抢走。在驱车逃跑行至丰城市铁路镇时,车左轮胎消了气,五人又将车开至一偏僻小路换胎,此时被告人李正云将后备箱内的几张银行卡拿走,南昌小青年以晕车为由离开,被告等四人继续挟持徐建军朝乐安县方向行驶。途中,被告等四人威逼徐建军说出其中一张农行卡密码后,被告人李正云于4月25日凌晨1时许,在乐安的一台ATM机上取款人民币6200元。尔后,被告等四人继续逼徐建军说出其余银行卡密码,被告等四人发现徐建军所报密码错误后,即用枪托、刀尖拍打徐建军,被告人李正云用水果刀刺向徐建军大腿,未刺中。在确信徐建军说不出银行卡密码后,被告等四人于4月25日凌晨3时许将徐建军捆绑在永丰县瑶田镇马路旁边的一棵树上。20分钟后,徐建军挣脱了绳子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被告人等四人开车逃窜至吉安后,因害怕被报警,又将车开至泰和,在泰和开了两个房间休息,4月25日13时许,许明及浙江口音偏胖男子离开泰和。当日21时许,许明要被告人李正云与浙江口音瘦高男子开车至赣州藏匿。4月26日凌晨,被告等二人开车前往赣州,凌晨3时许,当车行驶至大广高速公路2969KM+345M处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人李正云当场昏迷,浙江瘦高男子逃离现场。被告人李正云被“120”急救中心送往遂川县人民医院救治,一直处于昏迷状态。4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李正云清醒过来,对母亲说要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母带遂川县公安局民警到遂川人民医院,被告人李正云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抢手机和车辆价值人民币85570元;徐建军的伤势为轻微伤丙级。以上赃款、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95170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正云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徐建军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正云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各项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系初犯,要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相符,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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