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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改善空气质量
作者:张亮   发布时间:2013-05-27 11:28:26


    针对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雾霾问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长春、吉林等地,就吉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守臣带队。

    据了解,2012年,吉林省单位GDP能耗为0.86吨,同比下降7.36%;实施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04个,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05万吨、2.01万吨,排放量同比下降3.97%和4.67%;每年新增绿地面积1000公顷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左右。今年一季度,长春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8.9%,优良天数比例为48.9%。

    王守臣指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了解吉林省主要城市空气环境状况,掌握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查找和分析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注意总结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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