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文小)
楼上装修新房,工人忘记关水龙头,结果楼下装修一新的婚房被淹。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文赔偿原告刘兵各项损失的80%,共计3.5万元。
经审理查明,李文和刘兵系“宏发宝居”小区上下楼邻居,刘兵因准备五一结婚,先于李文装修好房屋。2013年3月25日,因李文所请的装修工人忘记了关靠近餐厅的水龙头,楼面大量积水,并渗漏至刘兵的房屋内。因刘兵当日未在该房屋内居住,次日上午,刘兵接到同一单元住户的电话后赶回家中,发现屋内地面积满了水,天花板上还在滴水,婚房成了水房,刘兵气愤的打电话叫来李文,李文赶到后也是深表歉意,并请了保洁人员帮刘兵清理积水,但婚房早已面目全非,刘兵五一婚期就此泡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责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9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被告在装修期间未关好水龙头,导致其楼面被水淹,并渗漏至原告屋内,造成原告的财产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在装修房屋时利用了房屋系复式楼时预留的线孔安装线路,对造成自身财产损失亦有一定的过错,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被告早已发现原告安装的线路,但其并未与原告进行交涉或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处理。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对原告的合法损失由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