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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散布谣言 男子触碰法律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3-05-30 10:36:04


     本网讯(毛伟)   地处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的紫溪乡是著名的红芽芋之乡,其种植的红芽芋远销海内外,特别受上海人民的欢迎。可是,该乡的一个种植户为泄私愤,竟然散布紫溪乡出产的红芽芋是使用剧毒农药种植的谣言,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颜忠林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9月11日,被告人颜忠林在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与批发商魏娟交易红芽芋时,双方因违规操作引发纠纷,被告人颜忠林便将279箱红芽芋遗弃在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多次托人带口信、寄挂号信催促被告人颜忠林前来处理遗弃的红芽芋,被告人颜忠林均置之不理。至2011年11月下旬,被告人颜忠林遗弃的红芽芋已变质,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只得将变质的红芽芋作垃圾处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颜忠林因多次到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要求赔偿未果,于是在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上海市工商部门多次散布铅山县紫溪乡红芽芋有毒的谣言。2012年7月13日,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决定,江桥市场及上海蔬菜集团下属的所有市场将禁止铅山县2012年生产的红芽芋在上海的销售,给铅山县红芽芋在上海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忠林捏造并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损害他人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告人颜忠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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