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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跃跃:城乡规划立法要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作者:张媛   发布时间:2013-06-07 08:51:13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6月6日在京出席全国人大环资委城乡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时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

    沈跃跃指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我们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注重立法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沈跃跃要求,人大环资委首先要在相关立法中体现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其次要督促检查各地在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对现有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她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各地环境资源的真实情况,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积极促进重大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在座谈会上发言时表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的福祉,关系民族的未来。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现实,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以生态文明的理念指导各项工作。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是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从战略的高度,应对挑战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处理好城镇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为期3天,是本届全国与地方人大环资委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专题座谈会,将聚焦城乡规划法治建设、依法保护环境与合理利用资源等问题。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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