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寻乌法院连续四届荣膺“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6-18 11:02:43


     本网讯(任福生)   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表彰江西省第四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通报》,寻乌县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自2004年以来,寻乌法院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寻乌法院将文明创建与能动司法相结合,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服务大局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工作、审判管理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实现寻乌苏区振兴发展,全面建设“开明开放、创新创业、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寻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