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刘相芬   发布时间:2013-06-19 11:50:40


    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都在积极努力进行法院文化建设。萝北县人民法院做为基层法院,法院文化建设不段完善。成立了乒乓球、书法、象棋等八类文化小组,干警全部参加,定期开展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节日里全院共庆,“七一”为庆祝党的生日,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忆党史”活动,极大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五四”青年节,组织干警趣味健身运动会,团队精神不断增强。

  人民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的基础,是法官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共有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法院文化对内具有导向、约束、凝聚、激励等功能,对外则有形象、宣传、辐射等功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利于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确保法院事业顺利发展;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法院形象;有利于引导和培养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及社会条件下,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从基础做起,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 坚持以人为本,培育法院文化。坚持以人为本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坚持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培养人,通过感情投入、关心体贴、形象影响、激励尊重、心理沟通等,养成法院群体的职业尊荣,培养其命运共同感、工作责任心、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促使每位法官充分释放潜能、施展其才华、实现其抱负。

  二、 营造学习氛围,优化法院环境。“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一个单位或群体中如果有八成以上的人员自觉勤奋敬业,那么另二成的人员必然受到影响。引导和促进群体成员以学习为荣、为乐,进而纯洁法院风气、优化内部环境,对于提高法院群体素质、培育先进法院文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院当前应当树立“只有学习,才能提高素质”的观念,大力倡导和鼓励学习,积极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影响群体成员将学习变成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三、 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内部管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度的有效执行比制度的制定更为重要。因此培育法院文化要注重培养群体成员的自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管理才具有真正的意义。

  四、 重视司法礼仪,树立司法权威。司法礼仪的意义在于它不仅通过庄严、神圣的形式,激发出一种心理冲击,使人对法律产生敬畏、尊崇感,而且强化了法官对公正司法的体验,提醒法官慎重履行职责。正是这种看似形式化的仪式,产生和体现了司法权威。现实中一些法官不注重司法仪式,在开庭时不穿制服、随意走动、接听手机、不按规定使用法槌等现象,不仅损害了自身和法院的形象,更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必要的司法仪式不容忽视。

  五、 提炼法院精神,展示法院形象。法院精神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能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因此,在建设法院文化的过程中,应十分重视法院精神的培育,立足自身实际精心提炼,如开展教育培训,采取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对法院群体进行理论教育和引导;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人物,培养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多种形式把符合群体成员共同愿望的本质精神作为“法院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功用以向社会展示法院整体形象。

  法院只有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才能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