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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砸摊伤人 只为岳母出头
发布时间:2013-07-01 15:48:43


    本网讯(董泽涵)  正在路边摆摊卖鱼的周友升莫名其妙的招来一顿拳脚,他怎么也想不到原因竟然是几日前与伤人者的丈母娘因为卖鱼发生的一点口角。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仁管制二年。

    2013年2月5日14时许,被告人徐仁驾车路过江西省瑞昌市武蛟乡大桥村上坝路口时,看见受害人周友升正在路边摆摊卖鱼,就想起几日前岳母跟他说起与周友升发生的口角,看到此时车上正坐着自己的两个小舅子,就好好表现一下,为岳母出头。被告人徐仁便停车来到周友升的摊位处,将鱼摊上的两个玻璃鱼缸砸碎,之后准备开车离开现场。受害人追至汽车驾驶室旁,拉住方向盘不让徐仁走,徐仁便用脚踢周友升的身体,将周友升踢开后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处罚。综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对被害人已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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