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秦小燕 朱潇) 现年56岁男子李斌为了赌资,竟将孤寡叔叔的1500元血汗钱盗走用于赌博和挥霍,而使自己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斌盗窃一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3月31日7时许,被告人李耀生在邻居李宗文家中饮酒,饮散后李宗文自己去寨圩镇赶集,李耀生见状便产生了盗窃念头。被告人李耀生利用一架木梯翻墙进入李宗文房间内,翻摸李宗文床上的枕头和被子,将藏在被子里的1500元偷走。被告人李耀生将该款大部分用于赌博以及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耀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属于入户盗窃,且盗窃的对象是孤寡老人,依法本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和被害人为叔侄邻里关系,且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耀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