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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陷毒品深渊 为吸毒盗窃获罪受罚
发布时间:2013-07-02 11:23:41


    本网讯(易晓霞)  2013年6月19日,广西浦北法院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刘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今年24岁的刘菁,是浦北县大成镇到耽村委会湴垌村人,为了吸毒已经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家里人也已经不再理他,但毒品已经将他拉入深渊无法自拔。去年9月12日16时许,刘菁因没有钱购买毒品吸食,便驾驶一辆摩托车窜到浦北县大成镇罗城村委会下低江村杉地坪龙盛木材加工厂内,盗走厂内的两个迎阳牌蓄电池。经鉴定,被盗电瓶价值1029元。被盗电瓶已追回归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2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菁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菁因没有钱购买毒品吸食而盗窃,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物已被追缴归还了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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