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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黄斯   发布时间:2013-07-17 09:38:09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正式拉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序幕。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到场指导工作。

    抓效率,迅速部署活动开展。7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海口海事法院作为我省第一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145家单位之一,立即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7月8日,该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罗保铭书记在动员大会、李宪生副书记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研定该院活动方案和动员大会方案,并于第一时间报第五督导组审阅。7月10日,第五督导组在组长梁粟的带领下,主动登门,对我院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动员大会相关准备工作。

    抓重点,深入动员促思想统一。动员大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晓敏提出:第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该活动是提升海事司法能力水平的现实需要和强大动力。第二,要贯彻省委部署,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海南特色,做到“八个结合”;同时,还要结合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提出的法院工作总体要求来分析“院情”,牢记海事审判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切实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第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突出重点,把握好关键环节,周密实施,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从管治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求解转变,由“堵”向“疏”转变。在联系群众的方式上既要有上门走访办案、亲自接访,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与诉求,面对面的沟通,也要注重网络沟通等新媒体方式,不断推进司法公开,通过阳光司法不断拉近法院、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抓落实,主动接受督查指导。第五督导组组长梁粟在动员大会中对该院活动进行指导,指出:该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所制定的活动方案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传达了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五点基本要求,并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是要学习领会省委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四是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动员大会后,督导组立即与该院领导班子及部分干警进行座谈,听取对此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督导组的指导意见,该院于会后立即启动更具操作性的活动细则的修订工作,确保活动开展不空不虚不偏。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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