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浅谈《举证通知书》的应用
作者:宫照万   发布时间:2013-07-18 10:59:29


    举证通知书是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书面告知当事人举证规则、举证权利、举证期限、举证责任等注意事项,引导当事人进行正确举证的书面材料。向双方当事人下发举证通知书,是法院审判过程中一项不可缺少的环节。在当前司法审判实践活动中,举证通知书由于本身的告知性特点,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主要问题:

    首先,举证通知书的制作形式随意性很大。每个法院所制作的举证通知书从内容到格式都有较大不同,甚至一个法院的不同法庭之间所制作的举证通知书也存在很大差异,很容易引起当事人一些不必要的误解,给审判工作带来潜在的困难。

    其次,举证通知书中多是法律术语,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规定的很明确,但对于当事人来说确是生疏难懂。举证通知书中包括关于举证规则、举证期限、举证责任等专业术语,这样的举证通知书对于法律不甚了解的当事人来说,就象天书一样,不能够正确地引导当事人应诉。

    第三、举证通知书对当事人来说所起到的指导性明显不足。举证通知书即使规定的通俗易懂,但对于大多数当事人来说,要将其正确适当地运用到自己诉讼的实践过程中,不太容易,还存在不少现实问题。日常审判工作中,法官也不能面面俱到,抽出大部分时间来一个接一个地向当事人进行举证释明。

    为了对当事人进行更有效的释明,最大限度地达到举证通知书应具有的法律效果,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进一步完善举证通知书,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全国法院系统应当统一举证通知书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每个法院都应当在基本内容和基本格式上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避免因随意性带来的一定的消极影响。

    第二,按类别科学制作举证通知书。将不同类型的民商事案件按照法律关系进行归类,对于离婚纠纷,抚养、赡养、扶养纠纷,侵权纠纷,租赁纠纷,合同纠纷等不同类型纠纷,制定不同的举证通知书,更加方便当事人进行举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公正举证。

    第三,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选取不同类别的典型案件制作不同的举证案例,配有详细的讲解,让当事人更易理解举证通知书的内容,更好地利用举证权利充分进行举证,从而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