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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纠纷“谈不拢” 男子用树枝打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24 08:54:36


    本网讯(罗彩萍 覃雁)  俩人原本是很好的邻居,却因为一片空地争执不休,毁了和气伤了人。2013年7月23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赵小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赵小四和赵祥云原本是很好的邻居,两个人的房子之间隔着一片空地,2012年12月9日下午5点,两个人因为这片空地的使用问题发生纠纷,在争吵中赵祥云持一根木棍打中赵小四的右手臂,赵小四随手捡起地面上的一根苦楝树枝击中赵祥云的头部,致使赵祥云受伤。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赵祥云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赵小四的家属已代为赔偿赵祥云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并取得谅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赵小四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小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赵祥云先持木棍打中赵小四,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可以酌情减轻赵小四的刑事责任。赵小四家属已代为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情节,依照相关法律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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