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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请特约监督员“挑刺”主动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3-07-25 15:44:44


新聘任监督员翻看聘书。朱丹钰 摄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重要讲话。朱丹钰 摄

    本网讯(段春山)  7月25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向20名特约监督员发放了聘书后,就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听取特约监督员意见提出了要求,保障特约监督员充分履行职责,作出工作安排。

    据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黑龙江高院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新聘请特约监督员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这次聘请的特约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经济界、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代表着方方面面的诉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听取了特约监督员代表的发言后,张述元向特约监督员汇报了法院工作,指出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特约监督员们要把握社情,反映群众呼声,成为沟通民意的桥梁纽带;要深入法院,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监督工作;要针对问题,多提意见建议,对法院工作挑挑刺、找找问题和不足,为法院改进工作出谋划策;要发挥作用,传递法院正能量,把全省法院公正司法和广大法官无私奉献的情况反映给人民群众,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张述元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创造条件,协助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要严格落实好高院制定的《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则》,组织监督员参观视察、旁听庭审、参与法院专题调研或专项检查、参加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向每位监督员赠阅联络专刊,与监督员进行结对联络,及时了解监督员所提监督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确保监督事项件件得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探索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模式,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依法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以更加坦诚、积极的态度,以更加合理、有效的方式,扎扎实实开展好特约监督员工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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