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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相争为建房 让他三尺又何妨
发布时间:2013-07-29 10:43:24


法官到争议地进行现场勘查

    本网讯(吴凰汇 马小梅)  近日,广西上思法院审结一起同族兄弟相邻通行案,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停止建房、恢复通行的请求。

  该案的原告与被告同族兄弟,1999年重阳节,原告与被告及其兄弟共四人就祖上遗留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并划有附图。按协议及附图,原告与被告宅基地之间留有1米空间,东西南三面留有宽4米的人行道,划分后一直相安无事。

  2013年5月22日,被告在建新屋时占用了南边的人行道做地基,原告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认为建房所使用的土地四面和南面均没有占用人行道一寸一厘米的土地,现争议的土地最狭窄的人行道宽度仍有7.5米,大大超出了双方原约定的4米宽度。

  经开庭质证,双方都对对方所提供的勘查结果有异议。7月4日,上思法院组织巡回法庭来到那琴乡联惠六李屯进行巡回开庭,并到争议地现场进行勘查、测量。

  经勘查显示,被告在建的新房距离原告通行的道路尚约有10米,并没有妨碍到原告的通行,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后,原告并没有提出上诉。法官提醒:邻里纠纷事小,影响感情事大,双方应学古人退让三尺的胸怀,双方各退一步,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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