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祥对) 很多80后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都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难免就会一些娇生惯养的坏脾气。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就调和了一起因妻子婚后仍不改坏脾气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
原告夏邑与被告刘彤都是88年生的人,经人介绍后恋爱半年在父母的催促下于2011年9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恋爱时刘彤就有一些娇气的小毛病,但夏邑并没有放在心上,认为婚后随着身份的改变刘彤应该也会有所改变的。但是婚后一年刘彤的脾气并没有收敛,常常因夏邑不同意她的观点或想法而发生争吵。由于双方在性格、志趣、人生观、幸福观等方面的差异也逐渐导致夏邑与刘彤的夫妻感情渐趋冷淡,而更让夏邑不能忍受的是刘彤对其父母及其他亲戚的冷淡态度,两人也时常为了到底先去看谁的父母这样的小事就闹得整个家庭生活常处于低压中。而每逢吵架刘彤就回娘家,直到夏邑几番去请才回家。但时间一长夏邑也受不了了,认为现在其与刘彤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并且按照目前不断恶化的夫妻感情来看,夫妻共同生活难以为继,离婚已成必然。
办案法官在了解案情中发现,他们夫妻双方并不是全然没有了夫妻感情,只是在婚后还没有适应自身角色的转换,而且不懂得产生问题时如何沟通,只要找到矛盾根源后,双方诚心改过夫妻感情还是会转好的。后又劝说二人不要意气用事,婚姻存续之道应以夫妻之间的互爱、互信、互助为条件,志趣及人生观等可以求同存异,但也要以自觉担当责任和义务为前提。经法院做了相关思想工作,原告表示愿意给被告和好的机会,而被告亦表示会改正自己的性格缺点,夫妻双方终于把手言和,双双把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