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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婚后三天反悔 妻子诉请离婚
发布时间:2013-07-31 15:13:22


    本网讯(刘海娇)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而对于上门女婿来说则更是自家的心头肉。然而被告曾志强这位“上门女婿”却在结婚三天后就反悔自己当初的决定,要求原告李桦跟自己回去。经过多番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原告李桦选择了离婚。2013年7月22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和平分手,结束这一段短暂的婚姻。

    原告李桦与被告曾志强是在广东打工认识的,很快的双方就进入了热恋阶段,并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由于原告家中没有儿子,而被告家中还有一个哥哥与姐姐,所以原告父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找一个上门女婿,而原告家人对被告曾志强照顾有加,因此被告在于家人协商之后也同意这个要求。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会有一个360度的大转弯。在双方刚刚结婚三天后,被告曾志强就提出要求原告跟随自己回家,不愿意再做这个上门女婿。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决定,原告李桦陷入了迷茫中。然而在原告还没有来得及做决定的时候,被告就已经离家出走到外地打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原告遂去广东寻找被告,但是被告坚持不愿意回来,甚至动手打了原告。面对这样的事情,原告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明明说好的做上门女婿,可是既然在上门三天就反悔而且还动手打人,原告李桦实在无法接受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决定于被告离婚,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农村地区,上门女婿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很少会出现本案这种情形。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真的对被告做思想工作。然而被告提出自己并不满意这一段婚姻,自己完全是在被骗的情况下才同意这个结婚的,如果原告不跟随自己回家,离婚是唯一的选择,与此同时,原告以及家人也坚持离婚,承办法官原本想让他们复合的想法落空了。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和平离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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