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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4公斤黄金携情人私奔 “亡命鸳鸯”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31 11:29:44


    本网讯(李剑平 李晓良)  湖南省永兴县某银业公司展厅的讲解员,从仓库领取约4公斤的黄金后携情人潜逃近十年。7月30日,永兴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君有期徒刑六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汉民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判处罚金二万元。

  端正漂亮的李君系永兴县某银业公司展厅的讲解员,2004年初,李君明知李汉民是有妇之夫,仍与李汉民“谈恋爱”。2004年10月20日,永兴县某银业公司举办展销活动,身为讲解员的李君从公司仓库领取重达4169克的三块黄金,放入展厅作为讲解之用,展销活动结束后,李君未按规定将黄金归还,而是将黄金藏于包中,带出公司。之后将此事告知前来接她下班的男友李汉民。二人早有意为了爱情“私奔”,随即一拍即合,携黄金外逃。经鉴定,三块黄金的价值为464000元。2013年2月4日,这对“亡命鸳鸯”在广东佛山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其代为保管的三块黄金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李汉民明知李君所得财物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照刑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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