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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台商代表座谈会征求台商意见
发布时间:2013-08-14 09:33:14


台商代表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冀天福 赵筝)  8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台商代表座谈会。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座谈会由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主持。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我省有涉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庭长及部分台商代表、台胞社会法庭调解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通报了省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以及近年来全省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台商代表就投资、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谈了各自的看法,台胞社会法庭调解员介绍了社会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史小红要求,全省法院要始终把做好涉台民商事审判作为法院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端正涉台审判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的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工作,解除台商的后顾之忧,让台商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中去,通过涉台审判工作,让台商满意,让更多的台商愿意到河南来发展。要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提高司法效率,对涉台商事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自觉将高效司法作为一种意识和责任,养成习惯,形成制度,常抓不懈。要坚持能动司法,延伸法律服务,坚持定期开展服务台资企业专项活动。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在台企中设立联络员,实行经常性、无障碍联络,树立河南司法的良好形象;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经常邀请台办领导和台商代表到法院来座谈交流;要建立涉台案件旁听机制,邀请台办领导,台湾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商代表,台资企业联络员等旁听案件审理。要建立集体会诊制度,排查梳理涉台案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要加强对台胞社会法庭的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的调解功能,为台商切实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台胞社会法庭运行一年多来,化解了四十多件纠纷,为法院减轻了不少压力,也给台商朋友带来了方便。省法院和郑州中院要加强对台胞社会法庭的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会后,台商代表纷纷表示,省法院这样关心爱护台湾同胞,支持台胞投资、经营,显示了河南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的巨大优势,我们一定要守法经营,加大投资,为河南的对外开放、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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