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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被打心生怨 迁怒旁人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3-08-16 11:48:27
本网讯(毛伟) 俗话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伙男子上仇家寻仇未果,竟将怒火发泄在打麻将的客人身上。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傅玉林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4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傅玉林在鹅湖镇塘尾村菜市场无故被傅雪兵的儿子傅春发、傅秋发等人殴打,便扬言报复。同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傅玉林伙同江厚平、江厚武、江厚谷(均已判刑)等人携带木棍、铁棍等器械窜至铅山县鹅湖镇塘尾村傅雪兵家中,由于傅雪兵当时不在家,便持木棍等器械将在傅雪兵家中玩麻将的傅寿生等人打伤,将傅雪兵家中的多样物品打坏。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傅寿生的伤情为轻伤乙级。经铅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坏物品鉴定价为人民币1,759元。 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本案的民事部分已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请求司法部门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傅玉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民事部分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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