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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雪松:心中那"杆秤"
作者:吴作明   发布时间:2013-08-20 14:39:19


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检察官 孙雪松。

    孙雪松,大高个,国字脸,浓眉大眼,少言寡语,但心中有数。

    在领导同事眼睛里“他是个出色的检察干部”,在老百姓嘴里“他是个把咱老百姓放在心中的检察官”,被群众誉为 “保护神”。

    20年前,他从通化财贸专科学校毕业,放弃了令人羡慕的金融财政热门单位,迈进了通化县检察院,就想当一名人民检察官。为了弥补法律不足,他从学财贸到学法律,获得法律本科学历,从当初的“师级”(司机)干部到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党组成员实职领导干部。先后被评为全县“模范公务员”、全市第二届“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反渎局长”等,受各级表彰20余次,2008年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以来,在仅有25万人口的小县、小院,6年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7人,他所在的通化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2008年至2012年,连续5年被省院评为“十佳基层院”、“标兵基层院”,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从检20年,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心中始终装着一杆秤。

   “公正执法,不能短斤少两”

   “公正执法,不能短斤少两,必须把秤端平”。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他把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作为心中执法办案的天平。20年来,经他审理的刑事案件、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500余件600余人,无一冤假错案,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防错案、追漏犯。从事公诉工作期间,先后防错诉8件,追漏犯10余人。2008年,通化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环宇矿业被附近某养鸡场以采矿导致鸡大量死亡为由起诉,市中级法院依据县有关部门出具的报告,判决环宇矿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7万元,环宇矿业不服,纷纷上访申诉,一度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和干部职工的情绪。孙雪松外出办案刚归来,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此案,属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事关企业发展,职工稳定。于是,他顾不上旅途劳累,马不停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侦查发现,原县有关部门出具的养鸡场鸡死亡原因报告违反和超越职权范围,缺少科学依据,属滥用职权,不具法律效应,导致法院判决失当。于是他通过本院民事行政部门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中级法院依据该院反渎职侵权局的调查结果,纠正了错案,当年撤销了原民事裁定,2011年4月,驳回原告诉讼,环宇矿业避免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企业领导职工赞不绝口地说:“这回多亏了检察院,要不就会倾家荡产。”此案,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职工稳定。

  “为民执法,秤砣是老百姓”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他喜欢听这首歌谣,有时还经常哼哼两句,并以这首歌谣指导自己执法办案。“办案离不开老百姓,执法为了老百姓。为民执法,秤砣是老百姓。”孙雪松说。 2008年他出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后,把从严从快查处危害民生,侵犯民利,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当做重中之重。通化县八山半水分半田,山多地少,森林资源丰富,又是国家级园林城、全国林业绿化模范县。土地、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前些年,有些不法之徒在“要想富,就砍树”,“想发财,把矿开”的思潮影响下,一度滥砍盗伐,私挖滥采,致使森林、土地、矿产资源遭到破坏,群众反响强烈。有的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纣为虐。孙雪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迅速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查办危害、破坏土地、林业、矿产资源渎职犯罪。为了查案,他的足迹踏遍通化县的沟沟岔岔,山山水水。先后立案查办危害林业、土地资源渎职犯罪23人。在打击危害、破坏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为了预防犯罪,他结合办案撰写了一份份有分量的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开展了有关专项整治,有效的打击,遏止了犯罪,保护了森林、土地、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高度赞扬。2008年6月中旬,孙雪松接到市检察院转交的群众举报本县某林业站执法工作人员王某某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线索,引起他的高度重视。此案,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王某某身为林业执法人员如果带头滥砍盗伐林木,执法犯法,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于是他迅速带领干警深入发案地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发现,王某某滥伐案属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不构成犯罪,已被管辖的某林业派出所所长王某某行政处罚,又卷可查。当时他想,王某某滥伐已被处罚,群众为啥还三番五次举报,而且越级举报?他分析,一方面说明群众有顾虑,怕检察机关官官相护;另一方面说明群众举报不实或者另有隐情?必须查个水落石出,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交代。于是他不受原处罚结果约束,从新开始,再次深入发案地,边走访调查,边现场勘查。当时正值夏日,一连7天头顶烈日,翻山越岭,汗流浃背,一片片林地勘查,一棵棵树木核对,于细微处见精神。经过7天现场仔细勘查,反复核对,发现王某某在审批设计外四个地方滥伐林木17立方米,盗伐3余立方米。足已构成盗伐、滥伐林木罪。很显然,原来这是一起典型的以罚代刑案件。为啥以罚代刑?通过深挖细查,审讯,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林业站王某某不得不交待:当他盗伐、滥伐林木犯罪被举报后,为了减轻处罚,他给主管林业派出所所长王某某送了2000元现金,王所长亲自出马,找某村委会为其作伪证,帮助王某某掩盖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还指使属下王某某制作假法律文书,把王某某滥伐林木米数由多作到少,将这起刑事犯罪案件变成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罚款4万元了事。村委会有关人员和王所长属下王某某均以认证。但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王所长这位年近半百的“老江湖”来了个“死猪不怕开水烫”,概不承认核心犯罪事实。怎没办?孙雪松说:“铁证胜于口供,让事实证据说话”三犯罪嫌疑被人起诉后,法院分别以盗伐、滥伐林木罪、徇私枉法罪判处刑罚。此案,是该院建院以来首起职务犯罪主犯零口供定罪判处刑罚案。此案告破后,当地群众,敲锣打鼓,燃鞭放炮,称赞检察官秉公办案,为民执法。就连犯罪嫌疑人都感慨地说,没想到他们办案如此精细。事后,零口供的王某某对别人说,栽在年轻检察官手里,口不服心服。案后,孙雪松总结的突破零口供案的经验在全省交流,此案还被评为全省反渎职“十大精品”案件。

  2011年以来,孙雪松把反渎职工作重点转移到国家惠农资金政策的落实上,从国家对农机直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入手。通过深入农村摸底排查,发现部分农机工作人员与农机销售商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中饱私囊。他深深地感到,此案上关天,下关地,上关国家惠农资金政策的落实,下关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深远,必须深挖细查。后来越查问题越严重,案情越复杂,牵涉面越广,干扰阻力越大,更加坚定了他一查到底的决心。他带领干警废寝忘食,夜以继日,进村入户取证,走南闯北调查,抗干扰,排阻力。最终历尽千辛万苦,历时近三年时间,将这起涉及50余个村屯,涉案400余人,虚购农机300余台,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500余万元,查处农机领域涉案人员41人的大要案侦结。其中,实职副科级干部3人。此案,光卷宗就达100余本。目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党的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此案,是该院有史以来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案值最大的案件,被上级院评为“优质案件”,查办此案的经验被全省推广交流。

  “廉洁是执法办案的定盘星”

  “作为检察官,肩负双重重任,既要反腐,又要防腐,防腐比反腐更难。廉洁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廉洁是执法办案的定盘星”他感慨地说:“心一贪,心中这杆秤就会偏,公正就会变成邪恶,法律就会变成戏法。”20年,他不管是在公诉、反贪和反渎职侵权局执法办案,始终恪守廉洁的职业操守,坚守道德底线。不怕恐吓,不怕阻力,不怕干扰,不怕诱惑。多年来,究竟拒礼、拒贿多少次他记不清了,唯独能记清的就是廉洁执法办案的定盘星从来没动过。去年以来,在查办农机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因涉案人多、金额大,从早到晚,说情电话,上门求情送礼行贿的人,此起彼伏,络绎不绝。为了据说情、拒礼、拒贿,他只好关手机,换手机,最后被“逼”有家不回,以院为家。在查办农机渎职案件中,有一个主要涉案人员是他的老同学的爱人。这个老同学找他,求他网开一面,给他送贵重礼品和现金,都被他一一拒绝。他对老同学说:“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实在是我没有这个权力。要想网开一面,只有好好配合办案,才是唯一选择。”最终,他的老同学的爱人被判处刑罚。2008年,孙雪松被县委、政府评为“软环境和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称砣是老百姓,秤杆子挑江山咿呀咿儿呦,你就是定盘的星。”在孙雪松心里,检察官就是一杆秤,就是定盘星,一头挑百姓,一头挑公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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