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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女孩误入传销骗局遭拘禁
作者:王春 余瑾 吕天云 发布时间:2013-08-20 15:24:01
17岁的小王万万没有想到,感觉离自己很遥远的传销组织,其实随时有可能出现在自己身边,自己差点就“羊入虎口”。 今年4月份,初中毕业没多久的小王在贵州老家接到了同学小昕的电话,原来小昕有个哥哥在浙江宁波余姚打工,混得还不错,可以帮助小王联系工作。小王心动了,于是千里迢迢赶到余姚,等待她的其实是一个传销骗局。 小王后来才得知小昕口中的这个“哥哥”张某其实只是她结交的网友,两人聊得投机时,这名男子就允诺为小昕介绍工作。小昕满怀好意地把这个机会给了小王。而这名男子本身就是传销组织的一员。 小王到达余姚后,被“哥哥”联系接待的一名陌生男子带到了余姚市天一广场附近的一个窝点,那儿有一个宿舍,里面住着十来个人。一开始,小王被受到的“礼遇”冲昏了头脑,只觉得白天闲逛,不用上班干活的日子很舒适,唯一心里有疙瘩的事就是不管到哪里都会有一两名男子跟着。直到两天后有人怂恿小王拿出3900元然后作为会费加入他们的队伍,小王这才察觉到了异样,于是吵闹着要回家。这时其中一个叫小刘的传销组织成员帮她解了围,把小王带了出来。小刘颇为“好心”地请她吃夜宵,还安慰她第二天就可以回家了,并邀请小王去他那儿借宿一晚。天真的小王相信了。 其实,小刘只是为了发展下线、抽取提成,才扮演了一回“英雄救美”。迎接小王的还有另一个噩梦。小刘将小王骗到了位于余姚市阳明街道附近的另一个传销点,并把小王反锁在一间宿舍内,试图威胁小王交会费。小王仍旧不愿意,于是小刘叫来了同伙小李,两个人开始轮流看管拘禁小王。期间,小王好几次趁他们疏忽忘锁房间的时候跑出去,只是没跑多远就被追上并拽了回来。 就这样,从今年的4月11日至4月25日,小刘伙同小李将小王拘禁长达15日之久。最后,几乎快绝望的小王看见房间里留有一部尚能使用的旧手机,赶紧报了警。 近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小刘和小李结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态度,遂依法从轻处罚,分别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一年,小李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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