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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检察院"个案跟踪制度"保障案件质量
作者:李国宁   发布时间:2013-08-21 14:42:50


    近日,为更好地保障案件质量,确保办案规模,提高办案效率,防止冤假错案、违法办案等现象的发生,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院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个案跟踪制度。

    个案跟踪制度适用于本院反贪局、反渎局查办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该制度规定部门负责人为所办理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具体责任人,从立案到判决对案件全程负责。承办人要围绕犯罪构成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保证证据确实、充分。要积极协助公诉部门做好出庭公诉、指控犯罪工作。对难以查找的证人要及时上报市院,及时争取相关部门协助取证。案件移送法院后,承办人要通过公诉部门与法院取得联系,以便案件快审快判。案件判决后的两周内,承办人要及时进行案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保障办案工作“三个效果”的统一。

    个案跟踪制度实现了责任人对案件的全程负责,有效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延伸了职务犯罪社会效果,将对进一步提高我院自侦案件质量,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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