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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南山区检察院五平台建设学习型检察院
作者:刘德友 汤忠丽 发布时间:2013-08-23 14:32:03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对学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新制度加强了五个学习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干警”评比活动,推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向纵深发展。 该院通过开办“南检讲坛”, 搭建集中学习平台。南山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省院教育处培训部主任在南检挂职的有利条件,开办讲坛并开展“学六观和南检精神、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学社会、学先进”活动。“南检讲坛”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通过“六学”活动,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该院利用检察机关局域网的本院网站,开设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专栏”和“创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专栏”,为全院干警实名注册会员,每名干警每月至少上传1篇学习文章,在网上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创建了《南山检察》专刊,每季度一期,交流学习成果,推动学习活动;同时,检察院安排专人,开通短信学习平台。今年3月,南山区检察院对全体干警手机号进行了重新核对和统计,由政治处每周发布两条学习信息。今年以来,该院政治处共向全体干警发布学习短信51条,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鹤岗精神、南检精神以及修改后刑诉法重要法条等内容通过短信及时发布到干警的手机上。这一便捷、快速的学习方式给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带来了新鲜感,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南山区检察院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完善机制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今年年初,南山检察院对学习型组织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建立了法学理论研究、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和诉讼监督、司法考试学习、简报宣传、书画摄影、球类和户外活动等10个学习型小组,重新调整了每个小组的负责人。各学习小组分别制定活动安排,组织小组成员开展学习活动,在全院形成了较好的学习氛围。职务犯罪侦查等小组对办理的每起案件都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分析,在提高办案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南山区检察院精心安排,搭建个人学习平台,规定每周五下午三点后为个人自学时间,采取院里推荐学习内容和个人自选相结合的方式,由全院干警开展自学活动。今年,院里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版)做为全院自学内容,由干警每周五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院里定期进行抽查。个人学习平台的建立,在培养干警良好学习习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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