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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创新回访跟踪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8-23 15:16:31


    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化解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矛盾纠纷,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和解不诉案件的审查力度,建立并落实刑事和解不诉案件回访跟踪制度,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公诉科干警为小组成员的刑事和解不诉案件回访小组,同时,制定了回访流程,遵循“谁办理,谁回访”的原则,建立不诉回访档案,积极做好刑事和解不诉案件回访工作,使被不起诉人得到最有效的教育改造和感化,也让被害人感受到极大的精神抚慰。

    在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中,该院采取上门回访为主,电话、信件回访为辅,重点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以及在工作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征求他们对检察院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和物资帮助;对可能引发新矛盾、新问题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新案件。同时要求检察干警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和《回访记录表》,以促进规范执法行为。  

    该院干警在回访工作中,对于刑事和解不诉案件,不仅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回访,也要对被害人进行回访,掌握“两手”资料,尤其是在回访一些因邻里纠纷、同事纠纷、朋友纠纷而引发的案件时,回访人员要承担起“线”与“桥”的角色,促使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冰释前嫌。在回访被不起诉人的过程中,除向其本人了解外,通过进村、进社、进单位,重点了解其近期表现、动向,并记录在案。而回访被害人,通过谈话聊天,了解其想法和困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此次回访活动,该院干警共回访了8名案件当事人,从回访情况看,被不起诉人不仅真诚悔罪,表现良好,而且还主动告诫身边人不要犯与自己同样的错误,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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