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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办理经济犯罪案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李浣 发布时间:2013-08-23 16:00:07
近日,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该院受理的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涉众经济犯罪案件,共计涉案金额4亿余元,涉众人数多、社会影响广、案后社会矛盾复杂,涉案投资群众大多是中老年人或下岗待业人员,投资款都是他们的“血汗钱”、“救命钱”,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投资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判决过程中,如何化解投资群众的负面情绪是最大的难题。 为此,他们把预防和解决案件背后的突出矛盾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中之重,组织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做出预案,通过“纵向上下联动,横向内外多部门联合”,纵向层面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案情及舆情,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耐心做好上访群众的劝导解释工作,横向层面联合侦查机关、信访部门把握案情全貌,力求“高质量、息诉求、促和谐”的最佳效果。 该院决定由全国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优秀论辩奖获得者、河北省优秀公诉人、公诉科副科长李硕领办此类案件。李硕率专案组迅速审阅案卷,重点掌握案件产生的原因、内容、程度以及是否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等基本情况,根据具体案件特点,提出了接待、答复当事人的具体方案。采取以电话、信函等主动联系投资群众代表,理性稳妥接待各方当事人,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的办法,解除投资群众的心中疑惑。他们把握舆情动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说理,让投资群众正确认识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责,认识其本人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的地位、作用、鲁莽投资的结果,使投资群众知法明理,得到了涉案群众的充分信赖。 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崔少波说:“司法公正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一个能公正廉洁执法的政法机关,一个能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法机关,一个能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的政法机关,必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通过办案,切实想群众之所想,与群众心连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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