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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坑出事故伤人 几方为谁担责任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3-08-27 08:49:28


矿石坑出事故伤人 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上诉人邓志民、张国子与被上诉人韩红心、韩建德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韩红心韩建德在所经营的矿石坑受伤,邓志民、张国子要求承担赔偿责任。邓志民认为自己不是承包方,表示在2010年12月,韩建德承包石坑时,和赵书信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如承包方不注意安全,出现任何事故及其他问题,均有韩建德负责,与其他任何人无关。其次是韩建德工地施工人员必须参加保险。因此事故应该由承包方韩建德承担,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来源: 洛阳中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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