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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购买黑摩的 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布时间:2013-08-28 10:28:56
本网讯(黎振坤 钟久荣) 广西荔浦县一男子通过他人介绍,以800元的价格向二名不认识的男子购买了一辆价值4100元的盗窃所得的摩托车。破案后,摩托车不仅退还给被害人,该男子还被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刑罚和并处罚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2年12月15日,被告人潘志宏通过名叫“阿牛”的一男子介绍,在荔浦县荔城镇五里圆盘往杜莫方向的公路北侧,以800元的价格向二名不认识的男子购买了一辆盗窃所得的黑色先锋牌摩托车。经查实,该车系被盗车辆。经荔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10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摩托车追回退还被害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同年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检察院于2013年3月1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志宏明知是赃物而予以购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潘志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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