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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严重超载撞伤摩托车手 司机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8-30 10:20:27


    本网讯(揭氢)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年轻司机驾驶自卸货车严重超载撞摩托致人重伤,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松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3年5月17日下午,被告人徐松驾驶严重超载轻型自卸货车,由本市尚庄街道往梅林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梅林丰田路段时与刘青标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侧翻,刘青标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刘青标伤情为重伤甲级。经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徐松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刘青标负次要责任。

    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由被告人徐松于2014年底前分期偿付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万元(含先期已支付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且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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