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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超载 司机为躲避检查抄小道撞伤护路人
发布时间:2012-02-08 14:09: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章科)   安徽省霍邱县一农民司机因货车超载,为躲避交警、路政检查,便抄乡村小路行驶,慌乱之中不慎将护路人撞致重伤。在赔偿被害人20万元损失后,肇事者被法院从轻判处。2月7日,固始县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沈某玖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沈某玖,男,1971年5月出生,系安徽省霍邱县马店镇农民。

    2011年10月23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沈某玖驾驶农用货车由安徽省霍邱县至固始县黎集镇。因驾驶的车辆超载,为躲避交警、路政检查,沈某玖从固始县陈集乡八店村乡村水泥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正在看护水泥路的陈集乡八店村村民陶某撞倒致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陶某伤情系重伤。

    2011年10月25日,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调解,被告人沈某玖赔偿被害人陶某经济损失20万元。被害人陶某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玖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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