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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法官招嫖事件看网络舆情的预防与引导
作者:朱昆   发布时间:2013-08-30 11:08:44


    【提要】:

    上海高院法官嫖娼事件让全国法院蒙羞、长沙中院快速回应执行死刑没通知家属事件一波三折,这两起全国性舆论事件把法院炒得可以说是“焦头烂额”。在这种舆论环境中再奢谈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些操之过急;当务之急是如何痛定思疼、亡羊补牢,需要各级法院领导思考。

    上海市高院部分法官集体到夜总会招嫖事件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公众纷纷评论说这四名法官在给整个法院系统抹黑,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更有人评论:很难想象一位晚上玩弄女人的法官白天不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等等不一而足。痛定思疼痛何如哉,从这起看似偶发的事件中,我们得到哪些启示呢?如何亡羊补牢,才能尽可能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这是法院领导亟须思考的问题,本文从舆情监控与引导意识的角度谈一点启示。

    一、集体到夜总会招嫖事件看似偶然,其实必然

    全国法院33万干警,出于各种历史原因,部分干警的业务素质、道德品质还有待提高,从一系列被曝光的涉及法院的网络事件以及重庆高院钱锋院长在大会上公开讲“问题法官的两面人生”中所谈到的法官“八小时之外”上可以找到证据。上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对法官“八小时之外”即业余时间的监督需要借助外力,因为在工作时间内,法院工作繁忙,法官行为受到多方约束,还要受领导、同事以及当事人的监督,哪怕是中午外出吃饭都不太方便。而“八小时以外”就成为法官们在忙碌之余休息的时刻,也是被拉拢腐化、堕落的危险时间,从曝光的网络事件来看,诸如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去娱乐场所、休闲中心腐败等,虽然有人提议说要对法官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的进行监督却有侵犯法官隐私的嫌疑而不具有可行性,还有人提议加强道德教育却又“太软”而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二、要充分利用已经亮起来的群众的眼睛

    在自媒体时代,尤其是微博的快速发展以及手机应用的普及,使人民群众监督的眼睛已经亮了起来,关键是法院领导愿不愿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法院有信访接待窗口、有官方网站,甚至有官方微博,还有传统的意见箱,是不是能真正发挥民意沟通的作用,这取决于领导意识。比如这次上海集体招嫖事件,法院接到当事人的举报没有及时处理,使当事人对法院所宣传的这些“公力”救济渠道失去了信心,转而寻求私力救济,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跟踪、秘拍,虽侵犯了法官八小时之外的个人隐私,但却成效显著,无论是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去追究侵犯法官隐私权的责任吗?就象某法院法官在法庭上接电话、着装不整,书记员在开庭时玩纸牌游戏的照片被发到网上,有图有真相,当然会引发网民对法院司法作风的质疑,法院也不能追究发贴人“未经法庭允许,不许拍照”的责任一样。不仅如此,这种跟踪秘拍而把法官“掀翻马下”的行为却起到“效仿”效应,法官如何保护个人隐私这个问题又接蹱而至。

    三、对网络舆情的漠视导致事件发酵

    有据可查,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事件的知情人并不仅仅于2013年8月2日在网上发布视频,而是由网名为“老实巴交小百姓”早在7月31日上午8:50分(周三、正常工作日),便在某知名网站发出“【爆料】具知情人爆料,揭露疑似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员嫖娼有图!”发出后来大家耳熟能详的“香艳”录像中23张截图,而在发贴人的注册信息中也明确写着“女,上海闸北区”,并在当天10:52分透露出嫖娼法官的真实信息,并表明“全部视频资料都在其手上”。按正常的舆论监控系统2小时内反馈计算,上海高院应在10时接到该信息,如稍加注意,便可知此事发生在上海高院,这里不详述调查的技术问题,如果不是对该网络舆情过于漠视,马上找到发贴当事人,由院纪检部门出面要求其配合调查,在当天上午便可以找到四位法官了解情况,甚至经过彻查案件,对法官做出处理,最晚当天便可处理妥当此事。由此可见,上海高院需要做的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若干意见》追责那些涉嫌知情不报、迟报、漏报的干警。

    四、闻网而动招惹是非

    积极应对网络舆情是一个基本常识,应对能解决问题吗?再看2013年7月13日长沙中院积极应对法院执行死刑没通知家属的微博质疑引发全国性舆情事件,难道这次舆情真如中院道歉时所说,“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发出“错误”信息引发一场全国性舆情吗?不是,即使法院没有任何回应,该事件也会在网络上酝酿发酵。纵观事件的炒作可以总结出几个炒作阶段:1、法院执行死刑不通知家属,没有人性化执法;2、死者器官是否被移殖,相关规定应废除;3、对中院院长的任职资格提出质疑。法院的任何回应都会被负面解读,如湖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说没有家属电话,网络便解读为由此可见法院“执行死刑依法应通知家属”。

    在这种舆论环境中,再奢谈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些操之过急;当务之急是如何痛定思疼,亡羊补牢,加强对各级法官媒介素养的培训,需要各级法院领导思考。

    (作者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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