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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观看打牌时透露他人牌引发一桩血案
发布时间:2013-09-04 15:02:03


    本网讯(黄尚松)  广西宜州市庆远镇中年男子李庆华,在观看打牌时将黄书毅的牌讲给大家听,引发黄书毅不满,双方发生冲突,李庆华拿出卡子刀将黄书毅捅成重伤。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庆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2012年7月9日21时许,被告人李庆华在宜州市庆远镇中山公园观看黄书毅等人打大字牌,后将黄书毅的牌讲给大家听,黄书毅不满就说:“我输了你帮赔嘛?”,李庆华不甘示弱,拿钱出来说:“你有本事就拿去!”,黄书毅果真就拿李庆华的钱去赔,李庆华恼火了,他冲动之下拿出随身携带的卡子刀朝黄书毅腹部捅了一刀,造成黄书毅腹部开放性挫伤、小肠破裂、右拇指软组织挫伤并屈肌腱断裂。

    经宜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室鉴定:黄书毅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

    2012年10月7日,被告人李庆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庆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庆华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庆华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李庆华及其辩护人关于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有过错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双方因讲牌的琐事发生争执后,在被害人没有采取过激行为的情况下,被告人李庆华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卡子刀朝被害人腹部捅刺,因此,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并无过错,被告人李庆华及其辩护人的此辩解和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对被告人李庆华关于其是在与被害人拉扯过程中意外将被害人捅伤的辩解,经查,被害人及在场的证人均证实,被告人李庆华拿出卡子刀后即朝被害人腹部捅刺,被告人李庆华的此辩解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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