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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妯娌为琐事生口角 舞刀弄棍上演全武行
发布时间:2013-09-06 11:07:07


    本网讯(毛伟 杨保国)  同在一个屋檐下,妯娌间本该和睦相处,互相照顾,可有这样两妯娌,却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结果不但赔钱,还受到法律处罚。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英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10月22日中午11时许,被告人王英为琐事与妯娌江凤发生口角,后江凤手持木棍,王英手持柴刀发生争斗。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王英将被害人江凤的右手腕砍伤。经鉴定,被害人江凤的伤情构成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王英赔偿了江凤医药费23,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英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英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妯娌关系,且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依法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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