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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女朋友被被人抢走 男子持刀伤情敌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06 11:56:49


    本网讯(陆志强)  一男子怀疑邻屯的情敌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便怀恨在心,竟用刀子将对方捅成轻伤。9月5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故意伤害他人的被告人黄湖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黄湖是田阳县洞靖乡活旺村巴旺屯人,2013年2月14日16时许,被告人黄湖认为相邻的百牙屯男青年黄某某抢其女朋友,即持一把尖刀到百牙屯找黄某某伺机报复。当见到黄某某在黄某家门口与他人打牌时,被告人黄湖即持刀上前朝黄某某的右手上臂、前臂及右侧胸壁等部位捅刀,之后逃离现场。当日,黄某某被人送到百色市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黄某某右上臂后外侧及内侧、右前臂背侧、右胸臂多处刀伤。经法医鉴定,黄某某的伤属轻伤。

    今年3月25日,黄湖在被警方抓获之前,黄湖家属和被害人黄某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黄湖家属赔偿黄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35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湖目无国法,故意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黄湖犯罪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并已全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给予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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