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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强人以做蛇生意为由非法吸储400万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09-06 14:36:19


    本网讯(刘长安)  曾因做生意做得很成功的女强人,以做蛇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储,东窗事发被公诉。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秋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08年至2012年11月10日期间,被告人郑秋香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做蛇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借钱偿还银行贷款为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还本付息,通过相互介绍等途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4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442.4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郑秋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秋香无视国家法律,以支付利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郑秋香具有自首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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