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QQ恋上美女 妻子愤然打起婚姻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3-09-11 10:29:33


    本网讯(何徽)  两人经人介绍结为夫妻并生儿育女,外出打工创造了一个富裕而美满的家庭。但是多情的丈夫“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竟玩起QQ恋,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愤怒的妻子坚决维护家庭,打起婚姻保卫战。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依法判决不准原告李民力与被告刘丹离婚。

    原、被告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并于1995年5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于1998年一起外出到广东省东莞市打工;2001 年,双方开始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原告发生QQ恋,发展成婚外情,致使双方矛盾加深,被告多次劝告被告改正错误无果。2013年5月14日凌晨1点,原、被告发生争执,并有激烈肢体冲突,被告用刀划伤了原告手臂;后被告报警,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城派出所接警派员到场处理,被告在公安人员帮助下,下载了原告与女网友的聊天记录及照片。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后恋爱一段时间后才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双方一起外出打工,为家庭生活努力拼搏,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并生育了2个儿子及收养了1个女儿。原、被告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原告具有婚外情,且双方缺乏沟通所致。2001年,原、被告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原告在外有了婚外情,就此被告回到钦州生活,双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理解,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的加深。庭审中,被告表示原谅原告,希望原告能改正自己的错误,双方可以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因而该院认为只要原告改正错误的思想,且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珍惜已建立了多年的夫妻感情,多联系沟通,相互关心、相互谅解支持,多关注家庭生活,原、被告的矛盾是可以消除的,也是可以和好的。综上所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该院不予支持。为了维护和睦、团结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