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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已达17年 法院悉心调解双方离婚
发布时间:2013-09-11 10:41:32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中年女子卢丽飞,因感情不和,与丈夫蓝明理分居已达17年,她最终起诉离婚。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对此案悉心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卢丽飞与被告蓝明理双方自由恋爱,后于1993年6月28日到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6月19日生育一女孩,已成年。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1996年春节过后,双方发生争吵,原告擅自外出打工至今,夫妻分居已达17年之久。

     为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2013年7月8日,原告卢丽飞最终向都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卢丽飞与被告蓝明理离婚;原告卢丽飞自限于2013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被告蓝明理生活困难补助费5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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