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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赌博女子挪用公司资金54万被判五年刑
发布时间:2013-09-11 10:39:11


    本网讯(袁娟 李喜春)  身为收款员,手中掌握公司的现金,想着用公司的钱生钱,结果投身赌海无法回头,最终后悔莫及。近日,江西省吉安青原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张九英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张九英于2007年开始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某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任职。2010年至2012年12月,张九英任该公司长沙至吉安专线收款员,专门负责货款和货运费。张九英平常喜欢和朋友玩牌,但是由于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玩得也不大,自从担任收款员,手上经常有很多现金,她心想有了本钱,可以玩大一些,等赢了钱就把公司的钱还了,于是2012年7月至12月,张九英利用该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公司的同意下,长达半年时间多次挪用该公司的钱用于赌博,结果输多赢少,渐渐的越挪越多,最后根本还不上。直到公司的老板郭某发现被告人张九英上缴的钱数目不对,就问张九英怎么回事,张九英却未明确表态,最后经过对账,张九英挪用公司资金540709元,至今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九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用于赌博,属归个人使用,挪用金额540709元,数额巨大,被告人温九英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九英能自愿认罪, 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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