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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冒充警察拦路抢劫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3-09-11 10:47:17


    本网讯(王莉 林敏)  俩男子无视国法,竟然冒充警察,与同伴一起以查车为由,拦停行驶在公路上的大货车后实施抢劫,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判。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勇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勇刚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勇、黄勇刚伙同周涛、覃海强、罗刚、“阿明”等人经密谋后,于1998年11月2日凌晨3时许,携带塑料手枪、匕首、牛角刀、手铐、封口胶等作案工具,窜到国道324线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朱砂岭附近路段,由覃海强、罗刚、黄勇身穿警服,冒充人民警察,以查车为由拦停了一辆东风牌货车,用两副手铐将车上的张军、张红、玉林铐在一起带到附近的岭上,再用封口胶将三人的手脚捆绑住和将三人的嘴封住,接着,覃海强、罗刚等人拿出匕首、牛角刀等对他们进行威胁并搜身,被告人黄勇伙同周涛窜上货车驾驶室内进行搜查,共抢得现金人民币54920元,其中被告人黄勇、黄勇刚各分得赃款人民币9000元。2012年12月12日,被告人黄勇刚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上述的犯罪行为。

    1998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勇伙同周涛、唐汉、黎明、杨达成、温少勇(均已被判刑)等人经密谋后,携带塑料手枪、牛角刀、手铐、电警棍、封口胶等作案工具,窜到南梧公路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贵钢总公司采石场附近路段,由周涛从该路段的北段先窥见一辆从桂平开往贵港方向的跃进牌农用车后,通知被告人黄勇等人在该路段的南段拦截。身着警服的黎寿杰、唐汉、黎明等人将车拦停后,以查车为由叫车上的熊财军、熊江明、杨胜利、练凤光下车后,用手铐将他们四人铐住并带到路边的一间空房子里,用封口胶封住四人的嘴,用绳子捆绑住四人的手脚,接着搜走四人身上的现金人民币33600元、爱立信398型手机一台、乐声牌和数字尊BP机各一台,其中被告人黄勇分得赃款人民币4700元及爱立信398型手机一台。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勇、黄勇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当场使用暴力,强行立即劫取他人的财物,其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勇、黄勇刚与同案人互相配合,积极实施抢劫行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二人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黄勇、黄勇刚结伙冒充军警实施抢劫,其中黄勇参与抢劫2次,黄勇刚参与抢劫1次,其二人参与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且是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行为,依法均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幅度内量刑。被告人黄勇刚作案后能主动、直接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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