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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一佰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扬州开审
作者:朱国亮   发布时间:2013-09-13 09:13:16


    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9月12日在江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是公安部今年初公布的十大食品安全案件之一,涉及全国23个省、140多个城市,总案值达800余万元。

    扬州市民张女士患有糖尿病多年,之前一直使用胰岛素治疗,听朋友介绍购买了5000多元的山芪参胶囊。然而,服用了一段时间后,她突然感觉自己头昏眼花。去医院检查后,张女士大吃一惊,医生说她的状况与白血病相似,红细胞指数已经降到了1。

    后经药监部门查明,这种山芪参胶囊是由北京一家名为阳光一佰的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有国家合法的保健品批号,药物配方上列举的全部是纯中药。药监部门对该批次的药物做了检测,检测出一种国内罕见的化学成分盐酸丁二胍,它正是造成张女士这些糖尿病患者异常症状的元凶。盐酸丁二胍作为一种毒性程度几乎与砒霜、水银相当的化学成分,在各国都被严格禁止添加进食品药品。

    12日,站在被告席上的6人分别是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原料提供者和产品销售负责人。公诉机关指控,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至2013年1月案发,多次购进含有盐酸丁二胍的食品原料,加工后制成用于辅助降血糖的保健食品“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销售至全国各地。这一公司声称此胶囊可以十天内降血糖,其在扬州的销售商经常组织中老年患者讲课、上门推销,在扬州购买过此胶囊的达600多人。

    公诉机关还介绍,早在2012年5月2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就从上海经销商处被抽检的“阳光一佰”公司生产的山芪参胶囊中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格列波脲;2012年8月9日,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又从长沙市经销商处被抽检的“阳光一佰”公司生产的山芪参胶囊中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盐酸丁二胍。但是,在获知检测消息后,阳光一佰公司仍然继续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盐酸丁二胍的山芪参胶囊并销售至全国各地。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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