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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33个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
作者:胡娜   发布时间:2013-09-13 09:38:38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海南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情况。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海南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情况。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江苏、内蒙、河南、福建、重庆)、59个中级法院和69个基层法院开展了三合一”试点工作。

    今年下半年开始,海南高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通过调整审判分工、优化审判人员结构,由试点法院指定的民事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2012年,海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均为海南建省以来最多,其中民事案件数量是2010年的16倍,刑事案件是2010年的9.5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五年来,海南法院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的收案数为零。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经海南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海南法院系统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启动以来, 海南高院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部分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试点工作;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的代表座谈,就如何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试点进行了深入探讨。8月6日,海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正式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试点刑事案件范围、公检法对试点刑事案件的管辖权等问题。    

    据介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今年3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达成共识,决定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试点工作。海南省高院、省一中院、省二中院、海口中院和三亚中院作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单位,通过调整审判分工、优化人员结构,由试点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据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介绍,下一阶段,试点法院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总结审判经验等多种途径提升法官审判能力,确保试点案件审判质效。还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公安等相关行政机关的通力合作,共铸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  

    张家慧说,实践证明,“三合一”并非一个审判业务庭内部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业务的简单叠加。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知识产权庭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三大诉讼法领域各自固有司法理念以及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这就要求知识产权庭由原来单一民事审判庭迅速实现向综合性审判业务庭的转换,并实现综合性法官角色与思维的转换,以适应不同性质审判工作的需要。

   据了解,近三年来,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721件(其中2010年29件,2011年215件,2012年47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8件60人(其中2010年2件3人,2011年7件20人,2012年19件37人),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其中2010年和2013年各1件)。

  张家慧分析认为,近年来海南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代表了人民群众的相关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她说,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来看,侵权纠纷案件数量远多于权属纠纷案件。近三年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纠纷均占60%以上,其中2011年为74%,2012年为80%。侵权案件中,主要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的案件类型为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犯书籍专有出版权等。

    同时,张家慧认为,海南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增多反映了目前海南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的知识产权意识尚未树立,知识产权市场,特别是著作权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看,海南法院近三年来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的收案数为零,这与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现状不吻合。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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